10年“费改税”之争,燃油税让谁多花银子? 利好指数:★★★ 利空指数:★★ 实施时间:未定 股市中的印花税的扣取原则是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则是交易量越大要付出的印花税就越多,相反的是使用车越多的人交的费用不一定多,具有公平公正机制的燃油税出台已经争议十年。从1994年提出,到1998年的1月拟征收。1998年《公路法》修正案正式载入法律,虽然当年国务院推行“费改税”呼声渐高,一直没有实施,近年财政部和发改委不断放言实施,但目前一直未果。
在一次乘用车信息联会议上,记者独家采访了乘用车信息联秘书长饶达,饶达对记者表达了他的观点:“在明年3月新一届政府换届的时候,就是压箱底十年的燃油税最佳出台时机。”一石激起千层浪,沉默接近一年的燃油税话题立刻引起业内众多人士和媒体的猜测和分析。 开征燃油税的提议是1994年正式提出的。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1998年10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公路法修正案草案里,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1999年10月31日,《公路法》修正案获得通过。有关部门按照海南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思路,制订了燃油税初步方案。然而正要实施时,国际油价开始大幅上涨。于是,2000年,“费改税”的重点转向对经济影响较小的农村税:改革。当时燃油税没有出台,一方面有油价过高的因素,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当时“费改税”的重点已经转移。 虽然燃油税当时没能开征,但发展至今,无论是政府高层还是在经济学领域,开征燃油税的必要性已经被广为认可了。中国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就曾在2005年底表示:“在今后五年中,中国将进一步加快税制改革,燃油税将择机出台。” 国家调控总的改革方向是,对汽油、柴油和燃气开征燃油税,以取代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相关规费。其意义在于:一是可从根本上治理公路“三乱”,促进社会公平,充分体现“多用路多负担,少用路少负担”的原则;二是有利于促进节能技术研发,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三是使道路建设和维护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面对为何燃油税一直不能出台的问题,分析人士基本指向政府的利益:油价高位时征收燃油税,消费者并非不能接受,而且开征燃油税是目前最有效的节油方式。因此指出,燃油税难产,归根到底是中央、地方各个行政部门利益难以协调的结果,“现在涉及其中的部门包括交通部和地税局。交通部、地税局开征几十年的养路费、车船使用费等转成燃油税,从此将进入国税渠道,地税与国税利益矛盾非常直接。” |